发布日期:2024-12-29 07:44 点击次数:99 |
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(记者曾金华)27日,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聚积发布矫正后的《财富评估机构从事证券管行状务备案意见》,加强对财富评估机构从事证券管行状务的监督惩办,圭表财富评估机构从事证券管行状务备案活动。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。
这次主要修改实质包括五个方面:一是明确备案惩办条款;二是明确备案界限和未备案执业驱散;三是加强合手续备案监管;四是健全备案退出机制;五是建筑整改公告机制。此外,关于新老意见连结,在附则中对已备案证券评估机构作出一年的过渡期安排。2020年,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聚积印发《财富评估机构从事证券管行状务备案意见》,明确财富评估机构从事证券管行状务应向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备案,罗致两边监管。